查爾斯·賀智 (Charles Hodge)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

Hodge, Charles - Systematic Theology & works
0053_7.10.1. 宇宙起源的理論

7.10.1. 宇宙起源的理論

§ 1. 關於宇宙起源的不同理論

關於宇宙起源的問題,在各個時代都強烈地衝擊著人類的心智。凡是會變動的事物,顯然不可能永恆存在,這似乎是不證自明的。由於在人類觀察範圍內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斷變化,人們不得不相信,我們現在所見的世界必然有一個開端。但如果它有開端,它是從何而來的呢?若沒有神聖啟示的光照,這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解決此問題所需的數據,並不在經驗或理性的範疇之內。關於此主題的所有人類理論,不過是程度不一的臆測罷了。

除了那種將宇宙視為神的存在形式,或如歌德(Goethe)所稱的「活生生的衣裳」(das lebendige Kleid)的泛神論教義外,關於此主題最普遍的觀點可分為三類:第一,將心智排除在世界因果起源之外的理論;第二,承認心智存在,但認為其僅與物質相連的理論;第三,聖經的教義,即假定存在一位超越世界的無限心智,萬物在神之外的存在,皆歸因於祂的能力與旨意。

存在不能自發地從非存在中產生,這是一個不證自明的真理。從這個意義上說,「無中不能生有」(ex nihilo nihil fit)是一個普遍公認的公理。因此,那些否認存在一位超越世界之心智的人,被迫承認宇宙既然現在存在,就必然一直存在。但由於宇宙處於永恆的變化狀態,它不可能一直保持現在的樣子。必然存在一個原始狀態,現今的秩序即由此而生。問題在於:是如何產生的?

根據上述第一種假說,宇宙的原始狀態是物質普遍瀰漫且處於高度稀薄的狀態。這種物質具備它現在隨處可見的屬性或力;在這些力的運作下,並依照熱、運動等定律,不僅形成了巨大的宇宙天體,並使其排列成現今和諧的關係,而且地球及其他地方的所有有機體(植物與動物)也隨之形成並得以維持。每個人都對物理定律有足夠的了解,能確信在寒冷天氣的戶外,呼吸中的水氣會凝結;因此,根據赫胥黎(Huxley)教授的觀點,在此假說下,若對這些定律有足夠的認識,從一開始就能輕易預測的,不僅是天體的機制,還有我們地球在所有存在狀態與階段中的動植物群。

拉普拉斯(La Place)最初提出的星雲假說,就是將此理論應用於解釋天體的起源與秩序。此假說可表述如下:「假設構成整個太陽系的物質,曾以單一星雲團的狀態存在,其範圍延伸至最遙遠行星的軌道之外。假設此星雲繞著軸心緩慢旋轉,並透過輻射逐漸冷卻,從而縮小其體積。根據力學原理,當它縮小體積時,其旋轉速度必然增加,由此在星雲外部產生的離心力,最終會等於中心質量的引力。因此,這部分外部物質會脫離,並作為一個巨大的區域或環獨立旋轉。隨著中心質量持續冷卻並縮小體積,其他區域也會以同樣方式脫離,而中心質量則不斷縮小體積並增加密度。這些先後脫離的區域通常會分裂成獨立的團塊,繞著太陽獨立旋轉;如果它們的速度略有不同,每個區域的物質最終會聚集成單一的行星狀(但仍為氣態)團塊,呈球體狀,並繞著軸心旋轉。隨著每個行星團塊進一步冷卻,它會經歷一系列類似於最初太陽星雲的變化;行星核周圍會形成物質環,如果這些環分裂成獨立的團塊,最終就會形成繞著主星旋轉的衛星。」我們就這樣得到了一個沒有心智介入的有序宇宙。然而,眾所周知,許多基督徒有神論者也持有一種形式的星雲假說。

由於盲目的原因不可能有智慧地運作,或必然的原因不可能在運作中進行選擇,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許多否認超越世界之心智存在的人,轉而主張生命與智慧在某種程度上內在於物質的組合中。植物是有生命的。種子中存在某種東西,確保它能各從其類地發展。因此,根據此理論,植物內部存在某種非外在於植物本身的東西,在執行心智的工作。也就是說,它從土壤與空氣中選擇或挑選生長與維持所需的元素。它將這些元素塑造成有機形式,旨在達成某種目的,並以精妙的技巧適應以完成特定的目標。關於這種生命原則或生命力,值得注意的是,它存在於植物之中;它從未在與植物構成物質分離的情況下顯現或運作;當植物死亡時,其生命力便熄滅。它停止存在,正如光在黑暗取代時停止存在一樣。

植物界如此,動物界亦然。每種動物都始於一個幾乎無法察覺的胚芽。但該胚芽中存在某種東西,能確定地決定該動物的屬、種與變種。它塑造了動物所有的器官;為尚未看見的光準備眼睛;為尚未聽見的聲音準備耳朵;為尚未呼吸的空氣準備肺部。宇宙中沒有任何現象比這更令人驚嘆。

因此,如果植物與動物的生命能創造所有這些奇蹟,我們何需假定有一位超越世界的心智來解釋宇宙的任何現象?所需要的僅是自然(natura naturans),即內在於事物的力量(vis in rebus insita),像我們觀察到植物與動物中的生命原則那樣運作即可。這就是物活論(Hylozoism);即認為物質被賦予了生命原則的教義。

此理論的另一種形式更傾向於二元論。它承認心智與物質作為不同的實體存在,但總是處於結合狀態,就像我們現今存在階段中人的靈魂與身體一樣。因此,此教義的擁護者不稱自然為組織力量,而是稱之為世界靈魂(anima mundi)等。

關於這些理論,只需指出:(1) 它們未能解釋事物的起源。該理論在某種形式下所假定的物質從何而來?它所歸因於所有組織的物理屬性從何而來?至於另一種教義,我們可以問:植物與動物的生命胚芽從何而來?假定混沌狀態的物質是永恆的;或者認為存在無窮無盡的生命胚芽繼承;或者認為宇宙歷史中存在永恆的循環,混沌在不可計量的歲月中演化為秩序,這些都是震驚理性的假設,必然缺乏證據。

(2) 這些理論是無神論的。它們否認存在一位我們與之處於受造物與兒女關係的位格神。這種位格者的存在是一個內在的、直覺的真理。它不可能被永久地否認。因此,任何否認神存在的理論,不僅是虛假的,而且是短暫的。

關於此主題的聖經教義,表達在聖經的首句:「起初神創造天地。」天地包含了神之外的一切事物。聖經教導說,這些事物的存在皆歸因於神的旨意與能力。因此,聖經的教義是:(1) 宇宙並非永恆的。它有一個開端。(2) 它並非由任何預先存在的物質或實體所形成,而是「無中生有」(ex nihilo)地被創造。(3) 創造並非必然的。神可以自由選擇創造或不創造,按照祂旨意的美意,創造現今的宇宙,或創造任何其他的秩序與系統。

永恆創造的教義曾以各種形式被持有。奧利金(Origen)雖然將宇宙的存在歸因於神的旨意,但他仍認為宇宙是永恆的。我們談論神的預旨時,稱其為自由的,卻又是從永遠就有的。因此奧利金認為,這並非神所造的第一個世界;從來沒有第一個,也永遠不會有最後一個。他問道:「在世界開始之前,神在做什麼?說神的本性是閒散且不動的,既是不虔誠的,也是荒謬的;或者認為神的良善在某個時候沒有行善,全能在某個時候沒有行使權能,也是如此。當我們說這個世界始於某個特定時間,並根據聖經的信仰計算其年歲時,人們常以此來反對我們……但我們根據虔誠的原則回答說,神並非在創造這個可見世界時才開始工作,正如在這個世界敗壞之後會有另一個世界一樣,我們相信在它之前也存在過其他世界。」

當然,那些將神的思想視為創造性,或將目的與行動等同起來的經院哲學家,或者像司各脫·愛里根納(Scotus Erigena)那樣說「在神裡面,存在、意志與行動並無區別」(Non aliud Deo esse et velle et facere)的人,必然會認為宇宙與神是共同永恆的。司各脫是在泛神論的意義上這樣做的,但其他人將宇宙視為與神有別且依賴於神,卻仍認為世界是永恆的。現代一元論哲學的影響,甚至對那些相信超越世界之位格神的神學家而言,也導致許多人假定神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必然是永恆存在的。教會的共同教義始終與聖經的簡單教導一致,即世界有一個開端。

聖經創造論中包含的第二點是,宇宙並非由任何預先存在的物質,也不是由神的實體所形成。認為在神之外、獨立於祂旨意之外有任何事物存在的假設,因與神的完美與絕對至高性不符,始終被拒絕。然而,另一種觀點,即神用祂自己的實體塑造了世界,在教會的每個時代都有擁護者。奧古斯丁(Augustine)在提到這種觀點時說:「你創造了天地;並非用你自己:因為那樣它就會與你的獨生子平等,從而也與你平等……除了你之外,沒有別的來源可以創造它們;因此,你是從無中創造了天地。」

不僅那些傾向於一元論的經院哲學家和現代神學家將萬物視為神實體的變體,我們當代許多有神論甚至福音派作家也持有相同的教義。威廉·漢密爾頓爵士(Sir William Hamilton)也認為,無法想像存在的總量會增加或減少。當有新事物出現時,我們被迫將其視為先前以另一種形式存在的事物。「一方面,我們無法想像無變為有;另一方面,也無法想像有變為無。當說神從無中創造時,我們將其理解為祂從自身中演化出存在;我們將創造主視為宇宙的原因。『無中不能生有,有也不能歸於無』(Ex nihilo nihil, in nihilum nil posse reverti),以最純粹的形式表達了因果關係的整個智力現象。」他在其他地方補充道:「同樣地,我們對毀滅的理解,僅在於想像創造主將祂的創造物從現實撤回至潛能中……因此,心智被迫承認結果與其原因的總量之間,即在『受造物』(causatum)與『原因』(causa)之間,存在著絕對的存在同一性」,因此,神與世界之間存在著「絕對的存在同一性」。教父們和整個教會堅決抵制這種教義,認為它與神的本性不符。它假設神的實體可以被分割或劃分;神的屬性可以與祂的實體分離;並且神的實體可能會變得墮落與污穢。

聖經創造論中包含的第三點是,創造是神自由意志的行為。祂可以自由選擇創造或不創造。這與必然創造的教義相對立,後者以不同的形式被提出。有些人將現象宇宙視為絕對存在透過必然過程的演化,就像植物從種子中發育一樣。另一些人將神視為靈,認為生命與思想是神本質的一部分且與祂共同永恆,而這種生命與能力必然是創造性的。庫贊(Cousin)說,神的「本質恰恰在於祂的創造能力」。他又說:「祂不能不創造;因此創造不再是不可理解的;神沒有世界,就像世界沒有神一樣。」然而,由於思想是自發的,當庫贊被要求對這些言論負責時,他堅持認為他並沒有否認創造是自由的。

有些人雖然不承認神在自然或形而上學上必然要賦予宇宙存在,但仍主張創造感性與理性受造物存在一種道德上的必然性。有人說,神就是愛;但愛的本性是渴望交流,並與自身之外的其他對象建立團契。因此,神的本性促使祂呼喚出祂能在其中並在其上喜樂的受造物。另一些人說,神是仁慈的,因此在道德上必然要創造祂能使其幸福的受造物。萊布尼茲(Leibnitz)因此說:「從形而上學的角度來看,神並非必然要創造這個世界……然而,神在道德上必然要以最好的方式行事。」

根據聖經,神是自足的。祂不需要自身之外的任何事物來獲得祂的福祉或幸福。祂在各方面都獨立於祂的受造物;宇宙的創造是那位神自由意志的行為,正如使徒在羅馬書十一章36節所說:「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教會對此主題的共同信仰,由梅蘭希通(Melancthon)清晰而優美地表達出來:「關於事物是從無中被創造的,這句話教導了我們:『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即藉著神的話語或命令,事物產生了:因此它們並非由先前的物質所構成,而是藉著神的話語,當事物不存在時,它們開始存在;當約翰說:『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他反駁了斯多葛派那種認為物質並非被造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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